关于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立项工作的几点简单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6浏览次数:44

各位老师:
    你们好!
    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的申报材料接收工作安排已确定,为便于各位开展工作,现对几个重要问题作几点简要提示,项目申报及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仍以学校文件规定及后附的立项通知为准:
    一、工作时间:
    1.5月7日前,参与项目申报的研究生、教工及单位的立项申报材料上报到各学院(中心);
    2.5月14日前,各学院(中心)将本单位推荐立项的各类项目上报研究生部。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在研究生部网页“资源下载”中下载填写对应项目类型的《立项报告书》,纸质一式两份上报学院,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到学院(中心);
    2.学院(中心):经学院专家组评审后确定本院推荐立项项目,填报《学院推荐立项项目一览表》(含电子文档)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上报研究生部。同时提供推荐立项项目的《立项报告书》纸质文档原件1份及  电子文档。
    重要提示:电子文档是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制作的根据,因电子文档错漏造成的不良影响申报者自负。
    三、面向对象:
    1.教工:已获“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立项且未结题的教工不能再参与与本人在研课题同类型项目的申报;
    2.研究生:“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本次只面向合乎条件的我司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200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开展,其他年级研究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但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参加申报。
    四、遴选方式变化:
    1.“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本次试行将项目指标直接分配到学院,由学院直接确定本院受资助的研究生课题的遴选方式。
    请各单位严格按指标规定的数额上报,同时严格把好申请人资格关、项目质量关。立项条件请参见《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学院上报的立项项目中如经学校核实为不具备立项条件的项目将直接予以取消,同时该项指标作废,不再允许补报。
    特别提醒:博士生是否全脱产在校就读以本人档案在校为标准,我办将根据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名单进行复核。
    2.本年度的“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的20个指标中已拿出其中18项仅面向本次开设的18门研究生(博士、硕士)学科基础课招标。具体操作方法见《立项指南》相关说明。
   
    本次立项申报工作时间安排上较为紧凑,请各位老师尽快通知到本单位的相关教职员工及研究生,按时上报材料。所有文件已在研究生部网页“创新教育”栏目中挂出,欢迎查阅。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研究生创新教育工作的支持!顺祝工作顺利!
 

                                                                                                                                      研究生部   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