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挣钱软件排行榜社会服务制度

发布者:袁媛发布时间:2016-12-31浏览次数:396

第一条遵照总则有关条款规定,特制定本学院社会服务制度。

第二条社会服务是学院发展的方向、任务与路径,参加社会服务是教师一项主要职责,是教师直接为社会作贡献的一个主要渠道,是教师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扩大学院、学校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条要明确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与目标,坚持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原则,把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点。

第四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和目标是运用财政学国家级重点团队建设 的优势、特色、成果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坚持诚信、优质、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重点为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服务,为财政、税务等方面人才继续培养服务。

第七条调动全院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方面的资源,挖掘各方面的潜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八条建设好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全方位地为地方区域经济社会,特别是地方财政、税务发展服务。

第九条建立、充实与完善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发挥学院社会培训与继续教育的职能作用。

第十条通过科研成果应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参与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咨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等多种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通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赢得学科发展的社会支持,争取必要的学院财力保障。

第十二条对教师参与社会服务提出要求,教师要面向实际,要理论同实际相结合,既要为社会作贡献,又在社会服务中得到提高。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教师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要以服务为宗旨,要以知识、诚信和质量为根本,要以合法的合同为依据。

第十五条教师参与社会活动要注意树立个人的形象,要注意维护学院、学校的利益与声誉。

第十六条教师要精心指导和组织员工参与社会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建立教师社会服务的情况请示、通报、汇报等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纳入考核教师的指标体系。